清廉医院

广西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开展 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作者:监察室 发布时间:2023-06-06浏览:

一、整治时间

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

二、整治内容

聚焦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检验试剂、医用卫生材料等医疗物资采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

三、整治重点

(一)采购项目未经集体研究决定。未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或重点岗位人员专断定调子。

(二)采购项目未编制政府年度采购预算。采购资金未纳入医院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在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情况下即进行采购并支付资金。

(三)分解采购预算和采购项目规避招标。采购环节中拆分项目或分多次采购,将本可以由一个供应商或一次招标即可完成采购的预算项目,分解为多个标段分别招标,降低采购预算,规避政府集中采购。

(四)未履行采购管理制度及程序。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流程不规范,应招标未招标、未备案、超范围自主采购等。

(五)直接指定供货商。通过打招呼或者暗中授意等方式将特定供应商推荐给采购部门;以品牌、影响力等因素为由,直接选择高价中标;以使用习惯为由,指定供应商顺延服务。

(六)提前透露招标信息。与供应商串通,提前将招标文件内容、技术参数透露给特定供应商,方便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标书,为其在采购中获得竞争优势提供帮助。

(七)违规设定、修改招标参数。违规设置排他性、唯一性和指向性技术参数和指标,参数论证走形式,搞“量身订做”式招标。

(八)未严格执行采购“三分离”制度。管理与执行职能未分开,弱化采购工作内部制约。招标与评标未分离,招标和评标过程不公正。验收与结算未分离。

(九)未经验收支付合同全部款项。在采购物资验收上,采购单位未履行验收程序,未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验收即支付全部款项。

(十)按使用量收取提成回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按使用量提成结算返点。

(十一)在医疗物资采购过程中收受贿赂。在医疗物资采购过程中,收取供应商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钱款、购物卡、消费卡、有价证券等财物。

(十二)其他医疗物资采购违法违规情形。

倡导主动交代问题

医院干部职工凡存在上述问题的,请及时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主动交代违规违纪违法事实、退出违规违纪违法所得,并做出深刻检查。对积极挽回经济损失、检举揭发他人、协助查处其他违规违纪违法人员的,医院党委纪委将视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欢迎共同监督

欢迎广大职工群众依规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反映相关问题。

可以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网络等方式反映问题,反映人应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提倡实名反映,医院纪委按规定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

来信(来访)地址:广西柳州市柳北区跃进路126号广西科技大学第一临床医-必发(首页)集团网站实验综合楼4楼监察室。

举报电话:0772-2514443。

举报邮箱:gxkjdxyfyjw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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