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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 (2023年第7期,总第44期)

作者:纪委办、监察室 发布时间:2023-12-11浏览:

1.贺州市妇幼保健院后勤供应科原科长兼设备科原负责人曾宪友严重违法问题

2015年至2022年,曾宪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购物卡;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2022年6月,曾宪友被开除公职;2022年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2.贺州市八步区铺门镇中心卫生院原院长罗厚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2015年至2020年,罗厚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和接受宴请;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2021年5月,罗厚烽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1年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3.贺州市平桂(管理)区鹅塘卫生院原院长刘柏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2009年至2021年,刘柏铃在担任平桂(管理)区羊头卫生院院长、沙田中心卫生院院长、鹅塘卫生院院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2021年8月,刘柏铃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1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55万元。

4.钟山县人民医院原院长黄善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05年至2019年,黄善辉在担任钟山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县人民医院院长期间,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品和接受宴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违反财经制度,私设“小金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索要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2021年6月,黄善辉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2021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

5.富川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宋启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2011年至2021年,宋启成在担任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党组书记,县卫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等期间,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生活纪律,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2022年7月,宋启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2年10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2万元。

6.昭平县卫健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显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2011年至2021年,何显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片面增加患者和医保基金负担;违反生活纪律,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2021年12月,何显泽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2年4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来源:贺州纪委监委

这些案件折射出医药领域由风及腐,风腐一体乱象,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潜规则”意识根深蒂固,长期靠医吃医,甘于被围猎,挖空心思利用职权便利谋私贪腐,肆意挥霍践踏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最终被严肃查处。究其原因,是这些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弱化,宗旨意识淡薄,漠视党纪国法,侥幸心理作祟,不仅啃食了人民群众利益和获得感,也严重损害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全院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时刻检身正己,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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